8时55分,法官宣布“休庭”的话音刚落,潘女士出现在法庭门口,她解释说迟到是因为路上塞车。但法官认为这不是正当理由,塞车是可以预见的,为何不早点出门?法官还告诉她虽然已裁定撤诉,但可以重新起诉。她马上照办,到立案室重新交了诉讼费。法院当即重新立案并开庭审理。10时多,法官当庭宣判:被告应在15日内归还借款10万元给原告。而潘女士则因迟到多花了1755元,买个教训!
(《羊城晚报》2.26黄嘉等文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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